苏州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
立 项 协 议 书
课题编号: 成果形式: 完成时间:
课题名称:
承担单位:
负责人:
联系电话: 拨款账号:
资助经费:
经专家评审,本课题列为2010年度苏州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。为确保本课题的研究任务高质量按时完成,课题负责人和市社科联共同签订协议书如下:
一、课题负责人承诺:
1.以本课题组填写的《苏州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申报表》为有效约束,按课题设计论证的内容认真组织课题组全体成员,按计划进度和质量要求完成研究任务。如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,接受撤项等处理措施,并不得申报下一年研究课题。
2.不以资助经费不足为由,擅自变更原课题设计中的研究内容和最终成果形式。
3.在课题研究过程中,如遇课题负责人变更、延长完成期限、研究内容作重大调整、终止课题协议或撤项等事项,以书面形式报市社科联科研处审批。
4.课题完成后按有关规定及时向市社科联科研处报送完整的研究成果,提出课题鉴定申请。报送材料包括:课题研究成果、《结项审批书》各3份,研究报告摘要电子版(3000字以内)。《结项申请书》可在苏州社科网:www.szsk.cn上下载。
5.苏州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成果如出版、发表或向有关领导、决策部门呈送时,在封面醒目位置注明“苏州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成果”字样,并参照《苏州市社科应用研究成果奖励办法》实施管理。
6.按照有关管理办法,接受市社科联的管理。若违反协议,接受市社科联网上通报批评、撤项、追回经费等处理。
二、市社科联承诺:
1.按照有关管理办法,及时拨付立项资助的课题研究经费。
2.定期检查课题研究进展情况,通报检查结果。
3.及时组织同行专家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鉴定。未通过鉴定的课题,允许课题组在半年内进行修改,申请第二次鉴定。第二次鉴定未通过的课题,按撤题处理。验收合格后,发给项目负责人《结项证书》。
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。
课题负责人(签字) 苏州市社科联(盖章)
年 月 日 年 月 日